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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节后不是特别着急来中心的客户,请待疫情平稳后再来抚顺,期间可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与相应的检验室和主检沟通办理送检业务。如急需来中心办理业务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并参照沈阳研究院对本院职工的要求:

1)有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严格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等措施,不少于14天以乘坐交通工具凭证为依据);
(2)湖北及辽宁省以外地区人员需观察不少于14天(以乘坐交通工具凭证为依据)
(3)辽宁省内乘坐公共交通返程人员需观察不少于7天(以乘坐交通工具凭证为依据)
再来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并应遵守《检测分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给您带来的不便 ,尽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