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研与标准化 >> 标准委员会
简介委员单位制修订标准

    煤炭工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爆技术及设备分会是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煤矿防爆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任务及组成:

     1.  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煤炭工业协会提出煤炭防爆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2.  按照国家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修订煤炭防爆专业标准体系表,提出煤炭防爆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3.  根据煤炭工业协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计划,组织煤矿防爆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 组织煤炭防爆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和格式负相应责任并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定期复查煤矿防爆专业已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出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意见。

    5. 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领导的委托,负责组织煤炭防爆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贯工作,对煤炭防爆专业已颁布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作出书面报告,向煤矿安全标委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煤矿防爆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6. 受煤炭工业安全标委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防爆专业方面等相应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以及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建议等。

    7. 受有关部门委托,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认证等工作中,承担煤矿防爆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

     8. 受煤炭工业安全标委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办理与专业标准化工作有关的其它事宜。

    9. 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前提下,技术委员会可面向社会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接受有关省、市和企业的委托,承担本专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化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10. 防爆分会的组成以专业主导企业专家为主体,设委员不大于40名,其中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三名,秘书长一名,秘书若2名。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秘书及委员,由在职工作人员担任,聘请在煤矿防爆专业方面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一名担任防爆分会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