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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资料须知

1. 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使用说明书一式2份(兼本安产品需3份)。

2. 产品图纸(签字完整、装订成册)一式2份。

3. 安标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一式2份(申办安标产品适用)。

 注:产品使用锂原电池,额定容量≤2.5AH时,需提交由锂原电池生产企业出具的不爆炸证明;产品使用锂原电池2.5AH<额定容量≤5AH及锂离子蓄电池时,需提交由国家级或部级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3年之内的检验报告。


送检样品须知

1. 按送检图纸生产的样品,装配完整,其台数应能满足检验需要。

2. 检验工作中需要的特殊拆装工具。

3.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1份。